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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全校各单位: 
				 
				
					    根据《武汉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(武大党字[2014]73号)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,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,决定刘会胜等25位同志交流任职,现公告如下: 
				 
				
					    刘会胜任海角社区
党委副书记; 
				 
				
					    沈作霖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吴育生任法学院副院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宋俊杰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; 
				 
				
					    王绍军任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孟威任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; 
				 
				
					    康俊明任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张栋梁任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副书记; 
				 
				
					    陈阳任电子信息学院党委副书记; 
				 
				
					    杜建伟任国际软件学院副院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史振华任测绘学院副院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洪燕任基础医学院党委副书记; 
				 
				
					    罗春明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仲华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、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副处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王红任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; 
				 
				
					    左征军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副处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刘金才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姚中喜任武汉大学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主任; 
				 
				
					    王忠华任武汉大学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实践中心副主任; 
				 
				
					    陈东明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学术服务处副处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余鸣娇任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副处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李继龙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滕家国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; 
				 
				
					    刘扬任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; 
				 
				
					    汪志良任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副书记。 
				 
				
					    特此公告 
				 
				
					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
				 
				
					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4月8日 
	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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